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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缴纳

按照规定甲公司最晚应于2022年1月19日缴纳应纳税款,甲公司因自身原因一直未缴纳。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于当年2月28日前缴纳,并加收滞纳金。甲公司直到2022年3月14日才缴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甲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 )。
A.
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14日


B.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4日


C.
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3月14日


D.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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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3)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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