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荣誉
【单选题】
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孙某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其续订。已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年限为5年,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3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劳动合同终止时,甲公司依法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为( )。
A.10000元
B.65000元
C.20000元
D.60000元
845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5)
柠檬儿
D
1年前
喝点快乐
D
1年前
飞翔的企鹅
D
1年前
荣誉
【答案】 D
【解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4000×3=12000元)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因此,甲公司依法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4000×3×5=60000(元)。
【所属章节】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