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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日,M地的甲公司与N地乙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一批商品,甲公司于11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并于11月20日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乙公司于11月25日收到商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确认收入的时间是( )。


A、11月1日


B、11月25日


C、11月20日


D、11月10日


【答案】C
【解析】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6790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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