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84:关税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进口关税的计算
(1)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般贸易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①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a.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b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c.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d.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如已计入应予扣除)
a.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b.报关费、商检费等“报关费用”
c.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d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出口关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2)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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