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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考点】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出题角度):原文直接考核+不定项考核

直达秘钥:准确记忆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掌握销毁程序相关内容

保管期限(最低要求)

永久、定期;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起算

销毁

程序

“档案机构”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档案+会计)”销毁“前”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档案机构+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或盖章”

不得销毁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特殊情况

分立

原单位存续:存续方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原单位解散: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

合并

原各单位存续:由原各单位保管

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单位之间交接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864人看过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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