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在线第64天】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如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