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公民王某是国内甲公司的工程师。2019年6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工资所得12 000元,公司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共1 800元。
(2)到乙企业连续开展技术培训两次,每次取得报酬3 000元。
(3)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3 800元,财产租赁缴纳税费152元,支付修缮费600元。
(4)取得企业债券利息3 000元;取得机动车保险赔偿款40 000元;参加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奖金2 000元;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中奖所得5 000元。
已知:王某1-5月工资所得合计60 000元,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共计9 000元,允许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每月3 000元。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 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 | 10 | 2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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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