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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八章 劳动仲裁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参加人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先裁后审)。劳动仲裁“不收费”

当事人

一般情况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个人承包经营

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为共同当事人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当事人代表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代理人

委托代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法定代理

(1)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三人

与劳动争议双方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劳动仲裁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

合同履行地

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最先受理的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和受理

时效

①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
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
③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④时效中断与中止:
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或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方式

书面、口头均可

受理

仲裁委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与否。不受理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开庭

开庭并公开、执行仲裁庭制、适用回避制度、可以和解、应当调解

裁决

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原则上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终局裁决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形: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提示: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不能直接起诉

非终局

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生效

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
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

839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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