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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六章 烟叶税法律制度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纳税人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率

20%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价款总额×税率=烟叶收购价款×(1+10%)×20%
提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购烟叶的当日。

纳税地点

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

按月计征:月终了之日起15日。

957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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