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免税 | 农业用 | 捕捞、养殖渔船。 |
特殊车 | ①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②警用车船。 ③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④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 与车辆购置税相同 |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港、澳、台的车船。 |
新能源 | 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提示: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
特殊情形 | ①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②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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