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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六章 耕地占用税 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税收优惠

免税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等。
提示:学校内经营性场所、教职工住房和医院内职工住房不免征。

减半征收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
提示: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减按2元/平方米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

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未经批准

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866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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