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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六章 契税 纳税人、征税范围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概念: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4.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
②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③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提示: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1251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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