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范围 |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免税的利息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 |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计税 | 按次计算。 |
①个人持有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 | ||
持股期限 | ≤1个月 |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1个月~≤1年 |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
持股期限>1年 |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案例】熊二2020年2月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0 000元,熊二已持有该股票4个月,然后该股票于2020年3月转让,熊二实际持股时间为5个月。 |
偶然所得 | ||
范围 |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 |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 ||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 | ||
计税 | 按次计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
免税事项 |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征收。 | ≤800元的,暂免征收;﹥800元的,全额 |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 | ≤1万元的,暂免征收; | |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 暂免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