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 | ||
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 ||
应纳税额计算 | 每次(月)收入﹤4000元的 |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
每次(月)收入﹥4000元的 |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 |
税率优惠 |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 |
提示1:每次收入的确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