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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五章 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 000元/月;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
①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1813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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