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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九个税目所得的计税总结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个人所得税九个税目所得的计税总结

税目

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纳税期限

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收入额=工资薪金

应纳税所得额=年综合收入额-费用(6万/年)-专项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6项)-其他扣除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
需要办理汇缴的,次年3.1—6.30日内办理汇缴

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以前年度亏损

五级
  超额累进税率

分月或季度预交,年度汇缴

财产租赁所得

①收入<4 00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
②收入﹥4 00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1-20%)

税率20%按月或次计算缴纳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无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次收入(所得额)×税率

偶然所得

3219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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