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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四章 消费税税率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比例税率

大部分采用“比例税率”征收(1%-56%)

销售额×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仅适用于三种液体消费品: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提示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提示2: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1091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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