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
概念 |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 |
纳税人 | 一般情形 | 境内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
特殊情形 | 单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 |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纳税人的分类: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自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转回的,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发票使用:一般不使用专票,但需要时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也可以自愿使用税控设备自行开具;但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由税务局代开。 一般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 ·超过小规模的标准,强制转的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①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提示: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