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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三章 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概念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一般情形

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特殊情形

单位以承包、承租、**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的分类: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自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转回的,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发票使用:一般不使用专票,但需要时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也可以自愿使用税控设备自行开具;但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应由税务局代开


  一般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


  ·超过小规模的标准,强制转的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①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提示: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6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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