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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三章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一、汇兑

概念

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

信汇、电汇

用途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凭证

汇款回单

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收账通知

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二、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委托收款程序

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付款

①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②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拒绝

银行为付款人的,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单位为付款人的,自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三、国内信用证: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特点

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用途

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

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分类

即期信用证

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远期信用证

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提示: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基本程序常见考点

开证

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转让

由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议付

信用证明示可议付,任何银行不得办理议付;
信用证明示议付,如开证行仅指定一家议付行,未被指定为议付行的银行不得办理议付,被指定的议付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议付。

注销

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1个月后予以注销

 

四、预付卡: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分类

记名卡

不记名卡

单张限额

5000元

1000元

挂失

×

赎回


  购卡后3个月后可赎回

×

有效期

×

不得低于3年。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实名信息

超过1万元以上的需要

  

基本规定

透支

不可透支

转账购买

①不得使用信用卡
②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以上的
③个人一次性购卡50000元以上的

转账充值

①不得使用信用卡
②一次性充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③充值后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使用

①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专卡专用)
②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能套现)
③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
④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4509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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