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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三章 票据追索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适用情形

到期后追索: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到期前追索:指票据到期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追索权:
①被拒绝承兑;
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
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被追索人

①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
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③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索内容

被拒绝付款或已清偿的金额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不包括间接损失)

行使追索权

获得证明

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不能出示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不能获得证明

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其他原因,其他证明:医院的死亡证明、司法机关的逃匿证明、公证机关的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决绝证明的效力。

时间要求

持票人自收到被拒绝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索的效力: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1329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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