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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百日冲刺】第二章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参加人与时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 (以下统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

教育科目

公需科目: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学习时长

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1305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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