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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劳动仲裁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的基本规定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必经程序”。
  (2)劳动仲裁“
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劳动仲裁的参加人

参加人

具体对象

当事人

一般情况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个人承包经营

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当事人代表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5”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代理人

委托代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法定代理

1)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三人

与劳动争议双方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1407人看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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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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