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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2019年调整)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1.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情况: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在将合同带入境时
  2.印花税纳税地点

适用情形

纳税地点

单位纳税人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纳税人

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

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

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3.印花税纳税期限

方式

期限

按季、按年计征的

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按次计征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

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注意】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增加的,纳税人应当补缴印花税;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所载价款或者报酬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印花税税款。
  【链接】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说明】是否补交印花税的关键在于“凭证所载”金额是否变化。

  4.缴纳方法
  (1)自行贴花
  ①印花税票一经售出,国家即取得了印花税收入,但不等于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只有在纳税人按规定将印花税票(足额)粘贴在应税凭证的适当位置后,经盖销或划销后才算完成纳税手续。
  ②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
  【注意】“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应当补贴印花,但如“实际结算金额”高于应税凭证所记载金额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2)汇贴汇缴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当采用汇贴方式纳税。
  (3)委托代征

10819人看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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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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