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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印花税计税依据(2019年调整)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1)合同

类别

包括

不包括

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价款

 

加工承揽合同

报酬

委托方提供的材料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

租赁财产价值

运输合同

运费

装卸费等其他杂费

仓储合同

仓储费

保管合同

保管费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利息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

被保险物价值

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使用费

 

  【注意】上述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但若合同价款和增值税未分别列明,则按照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

适用情形

计税依据

价款与增值税分开列明

价款

价款与增值税未分开列明

价款与增值税的合计金额

未列明价款

(1)按订立时市场价格确定
(2)依法执行政府定价的,按照其规定确定
(3)按照实际结算价款确定

  (3)营业账簿
  ①资金账簿
  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注意】只征一次,金额不变不再纳税,金额增加差额纳税。
  ②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4)权利证照
  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税额5元/件)。
  (5)证券交易

适用情形

计税依据

一般情况

成交金额

以非集中交易方式转让证券时无转让价格的

(1)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
(2)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

  (6)其他规定
  ①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照各自适用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按税率的计算应纳税额。
  ②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双向征收)
  【注意】“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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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一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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