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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注意】必须在“金额栏”注明,在“备注栏”注明,不算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提示:上面增值税发票和老师课程中的不太一致,但是相关内容是相同的,学员熟悉发票的样式即可。
  ②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同会计处理
  【注意】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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