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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签发空头支票的罚则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1.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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