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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诉讼时效的中止

迎着希望奔跑 一星青藤勋章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①关于法定障碍——客观原因
  Ⅰ.不可抗力;
  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Ⅲ.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Ⅳ.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②关于最后六个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该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
  ③中止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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