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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习知识点】第二章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注意】只需在不定项选择题中适当关注。

  2.内容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提示】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配偶亲关系。


1609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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