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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2.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不再颁发开户许可证。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备案制。
银行完成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后,账户管理系统生成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持有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账户除外),仍实行核准制,其存款人持有相应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4.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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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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