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1)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短期借款”、“资本公积”等项目;
(2)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
【案例1】2×19年12月1日,甲公司“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为0.1万元,“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100.9万元,“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为99万元,则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余额”的列报金额=0.1+100.9+99=200(万元)
【案例2】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短期借款”科目余额如下所示:银行质押借款10万元,信用借款40万元,则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项目“期末余额”的列报金额=10+40=50(万元)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