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清查后的会计处理
清查后:如有现金短缺或现金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分别两种情况处理:
(1)现金短缺(盘亏)
①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②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不是营业外支出)。
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现金溢余(盘盈)
①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
②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不是冲减管理费用)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