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血总结之七】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发出的是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2.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或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且符合消费税抵扣条件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链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增值税时:
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用途确认,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不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