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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结转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的处理不影响处置损益,应如何理解?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此处是将自用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冲减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此处是将持有期间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最后一笔分录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业务成本”均为损益类科目,且借贷方金额相等,其结转只是损益类内部项目之间的一增一减,所以这笔分录的结转并不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因此在计算处置损益的时候,是用公允净售价减去处置时的账面价值加上其他综合收益冲减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而不考虑最后一笔分录的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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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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