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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个别报表中要用成本法而不是权益法进行核算

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解决了原来权益法下投资收益不能足额收回导致超额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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