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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则适用的范围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6)无形资产;
(7)商誉。
【拓展】其他资产减值的适用准则:
(1)存货减值适用于存货准则,减值后可以在已提减值幅度内恢复,并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2)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适用于金融工具准则,减值损失列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3)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认定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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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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