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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全盘会计处理

1.取得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计提借款利息
①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原则:
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会计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财务费用”等科目。
②利息债务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
如果属于分期付息的,记入“应付利息”科目;
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归还长期借款
①归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②归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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