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的处理,是近两年新收入准则变化的内容,大部分考生对这些处理很陌生,但在初级考试阶段,涉及的考试内容还是比较简单的,以下是学委为大家汇总的关于这部分内容常考的知识点,我们来看一下吧。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 | 计算 公式 | 当期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 |
确定履约进度指标 | 产出指标: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产品等 | ||
投入指标: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 | |||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 | 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
会计处理 | (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业务) 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确认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劳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 (签订合同时,预收合同总价款的业务) 预收合同价款(不含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按月确认收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合同负债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处理略) 注:合同负债科目不核算增值税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