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300


C.64000


D.61300






【答案】 C


【解析】


因收回W材料后用于出售,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且加工费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所以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50000+10000+4000=64000(元)。
932人看过 3年前
暂无评论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