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第四章 接受投入材料物资
接受投入材料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
【例题】乙有限责任公司于设立时收到 B 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为 100 000 元,增值税进项
税额为 13 000 元(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提供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约定的价值
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乙有限责任公司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借: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000
贷:实收资本——B 公司
11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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