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五步法)
步骤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步骤二:识别合同中的单向履约义务
步骤三:确定交易价格
步骤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步骤五: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1、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已经发出商品但不能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委托代销)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①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②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是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款确定,还是按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确定(一般题目会说明)。
企业因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提供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贷:应收账款
③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条款的要求,客户要求企业予以退货。
A.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注】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退回时根据红字发票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B.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注】
如果实际给予了购买方现金折扣,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退还购买方的应为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4)销售材料等存货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归集合同履约成本发生额:
借:合同履约成本【成本类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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