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的租金分录怎么做?
学到其他应付款了,提到其中包含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但是反观其他应收款,只包含应收租出包装物的租金。那么应收的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的租金如何做分录?网上搜到一个解答是这样做的,说实际收到租金的时候“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但是这个分录有问题,如果当期应收的租金没有实际收到呢?不做就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啊,这成了收付实现制了。
计提是一定需要的,科目到底是用应收账款还是其他应收款?是否应该是这么操作,月底计提“借:应收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实际收到的时候“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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