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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补亏的规定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提示】

①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

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正数

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②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亏损

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

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16520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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