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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债务重组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债务重组中如债务人以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清偿债务,不应按收入准则确认商品销售处理;A公司以存货清偿债务账面价值1300万元,与存货账面价值800万元和按存货计税基础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3万元之和的差额1300-(800+143)=357万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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