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综合职测二
股东权:股东权利也称股东权或股权,是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包括:1、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权利4、查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权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5、建议权和质询权6、增资优先认缴权7、股利分配请求权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临时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10、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11、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2、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6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