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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九章练习

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满足其一
  1.因“
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
利害关系
  【老侯提示】利害关系的具体判定

具体事件

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

与“债务(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现在担任或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现在是或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权)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现在担任或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权)人”的“董监高

——

与“债务(权)人”的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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