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大神请进!!!
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2年采取预售方式出售的房产因特殊原因一直在诉讼,在2022年该诉讼终审判决:预售合同无效,该房产权属回归房地产开发企业大产证。那么回归后该房产是否属于一手房?
2、如果上述房产属于一手房的话,在整个房产开发项目到目前为止未做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前提下,出售该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预缴方式?会不会引发整个房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
3、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暂时不想做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前提下,采取什么方式方法能把该房产出售出去,且不影响购买方办理房产证(可以接受土增税预缴)。
4、如果销售出去将涉及哪些税费?如何计算(列公式即可)?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