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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章练习

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分类

责任承担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谁签的合同找谁:“该发起人”承担

公司成立后:可以请求“公司”承担

发起人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成立

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未成立

单一发起人:独自承担

数个发起人:连带责任


  2.设立费用和债务承担

分类

责任承担

对外

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

无责任人

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约定的出资比例→均担

有责任人

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860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6)

aha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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