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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2020年案例考查)
  1.界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老鼠仓)
  2.与内幕交易的区别:
  (1)老鼠仓的主体范围特定;
  (2)利用的信息是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


742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aha

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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