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公司债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决议

股东(大)会普通表决事项

债券类型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销售方式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发行方式

1)公开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面向普通投资者
2)非公开发行——应当面向专业投资者,每次发行不超过200

转让

1)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公开交易(在证交所或全国股转系统);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但应当面向专业投资者,转让后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专业投资者不超过200



110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