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证券市场定位
  (1)主板市场(略)
  (2)创业板和科创板(二板市场)
  ①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在具体盈利要求等方面有所放松。
  ②科创板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3)北交所

考点

具体内容

性质

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交所,受证监会监督管理
【老侯提示】上交所与深交所是会员制证交所。

发行人范围

①存量发行人为全国股转系统“原精选层”的挂牌公司
②新增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发行人应满足的发行条件

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④依法规范经营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发行障碍

①“最近3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②“最近3年”内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③“最近1年”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投资者范围

发行人仅得向“不特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公开发行

543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